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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前沿2】陈端洪:“一国两制”的智慧

来源:www.lagxw.com 来源:两岸关系网 发布时间:2017-01-10 20: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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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端洪 北京大学法学院


本文原载《中国法律评论》2015年第3期


如何如何又如何?如何如何何其多!

如何如何如何了?如何如何莫奈何!

——纪晓岚


香港政改搁浅之后,从事对港工作和香港问题研究的人都遭遇一种莫名的意义挫折,一个又一个的“如何”被翻炒,人们既对过去不解——这个那个怎么会如此这般?也为未来发愁——如何做好这个做好那个?思前想后,人们发现按下葫芦浮起瓢,每一个问题和所有其余问题都牵扯在一起。于是,人们幻想有一个实际的技术或办法把所有问题一起解决。

其实,当我们掉进了一个个具体问题的陷阱里,而又指望所有问题一起解决的时候,我们的思想本身已经出了问题,因为把所有问题归结为一个问题的思考方式属于哲学领域,归为智慧,而具体问题的实际解决属于科学领域,归为知识,知识替代不了智慧。我并不否认检讨过去每一项管治技术的必要性,但在知识已然无力的情况下,我建议不妨暂且放下所有经验性问题,静下心来反思一下思考方式本身,重新燃起对“一国两制”的智慧的热爱。一旦我们不再对曾经震撼心灵的“一国两制”的智慧怀有敬意和热情,即便掌握了某种技术,取得个别胜利,我们同样会遭遇整体性挫折,甚至挫败得匪夷所思。小平曾说,我相信我们的后人比我们更有智慧。作为后人,我们是不是也该赞美、重温先人的智慧呢?我们是不是该反问自己,我们有能力领悟和发扬先人的智慧吗?

“一国两制”是一种伟大的智慧。政治家的智慧往往是一种植根于政治经验的直觉,而不是作为一种体系化的哲学理论提出的,但这种智慧必须被哲学地理解,否则,它就不能作为一种国家学教义或宪法学教义而传播。在将“一国两制”的理念转化为具体宪制的过程中,体系化思考就变得绝对必要了,理论思维的漏洞将给实践留下无穷的后患。遗憾的是,“一国两制”的实践产生了庞大的管治队伍,却没能产生一个理论家,似乎实践只需要不断重复地实践,与理论完全无关。

什么是“一国两制”的智慧呢?智慧就在关于国与制的关系的思维方式上,其最大的特点是把时间和地理空间的概念融入宪法制度的想象,充分尊重特定地区的历史,进而容纳制度的差异性,同时对未来抱持乐观态度,相信时间可以弥合制度的裂隙。

一、制度想象中的时间概念

制度想象中的时间概念,即制度的历史观,也就是说,把制度看成是相对的,是特定时间的产物,存在于特定时间之中。这里的时间不是一个纯粹的物理学概念,而是一个精神现象学的概念,指一个社会精神演进的过程和阶段。对于宪法设计而言,时间或历史不仅仅是一个需要考虑的条件,更是制度生命力的一个内在要素。

一个政治家不能没有历史观,没有历史观的从政者要么缺少使命感,要么是一个政治莽汉。对于小平这样的立法者(设计师)来说,历史观是其政治智慧的重要因素。他对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空间的想象以及国家内部政治空间的想象都把时间的概念完美地融入其中。他的制度想象的时间概念首先体现在他对于世界历史和本民族历史,特别是两个地区的殖民史的态度上,这方面他不愧为一个爱国者和历史唯物主义者。

1997年7月1日是新界租借期满的时间,选择这个时间表明中国既有坚定的原则立场,又采取实用主义的策略。回归也是一个时间概念,按照传统的观念就是新纪元的开始。对于香港居民而言,意味着一个心理时间的转换。为了实现平稳转换,中国采取共时性策略,即保留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一国两制”这个格言化的短语省略了谓语,即便是英文翻译也省略一个介词“with”。这个被省略的谓语是“实行”、“存在”、“有”。这就是说两制共时性地存在于一个国家之中。所谓共时性存在,就是主权者承认既有的两种制度各有各的正当性和生命力,只不过各自适用的社会条件不同而已。这是典型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态度。用制度的共时性方案解决150多年的历时性难题,这是他制度想象的时间概念的第二个特点。

小平制度想象的时间概念的另一个维度是他对于未来的想象力和信念,这方面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所谓对未来的乐观主义,就是对国家命运的乐观主义,也就是对包括我们在内的后人智慧的信心。五十年不变的五十年是一个神秘数字。他既不说永远不变也不说个别的什么数字,内中到底包含什么神秘的含义呢?我这里提供一个解读。宪法学上有个谜案,就是一代人为什么要接受上一代制定的宪法?宪法应该是永恒的还是每代人都可以重新制宪?卢梭的回答是,每一次人民集会都必须以对两个问题的回答而告开始。第一个问题是,我们还需要这样的政府形式吗?这其实揭示了人民的普遍心理,即人民总是时不时地对制度提出质疑。美国国父之一的杰弗逊提出每代人都有权重新制宪,时间为19年一个轮回。世界各国宪法寿命长短不一,但是根据对全世界各国宪法的统计,国家宪法的平均寿命恰恰是19年,也就是一代人的时间。参照这个标准,50年也就是两个半宪法周期,也就是两代半人的时间。那时候回归前后出生的人正值中年,是社会的中间力量。立法会4年一届,正好12届,48年另加临时立法会,闰2年,刚好50年,一大个轮回。

今天,当我们被香港问题困扰的时候,我们可曾把酒问青天,今夕是何年?坊间流传一种观点,认为“一国两制”根本就行不通,从一开始就应该实行一制,或者干脆现在取消“一国两制”。别的方面且不说,单是在制度想象上完全剔除时间概念,这种观点表面上看似理想主义,实则在哲学观念上犯了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最终可能滑向反人性的激进道路。

二、制度想象中的地理空间概念

国家的概念,一般认为包括三个要素:领土、人民、主权。这不是说,国家不需要借助于具体的制度形态,而是说无论一个国家采取什么制度形态,都不影响它成其为一个国家。这就是为什么这个世界各国制度五花八门却能共存的原因。

什么是“一国两制”的“一国”?小平最关心的就是领土、人民、主权,更简单地说就是领土主权。至于香港回归以后采取什么制度,相对于上述三个要素而言,是次要的,可以灵活处理。中英谈判过程中小平的言论非常鲜明地显示他牢牢地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领土完整在他的国家观念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已经演化为道德情感,他对制度的想象完全服从这一地理空间概念和道德情感。在香港基本法的起草过程中,他为驻军问题而震怒就是一个例证。这是他制度想象的地理空间概念的第一个特点。

落实到国家建构上,没有一种制度载体也就无法形成一个国家。国家与制度的关系是质与形的关系,形虽然具有可变性和可选择性,却是不可或缺的。中英谈判中一旦主权归属问题尘埃落定,接下来的任务自然是制度设计了。制度设计也就是要解决如何管治的问题。

邓小平制度想象的地理空间概念的第二个特点是世界政治版图意识和国家战略意识,从改革开放的长远目标出发摆正香港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因此,对香港的制度设计应以有利于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的国际大都市地位,维持香港繁荣稳定为标准。“一国两制”和特别行政区的设想刚刚提出来的时候,其地理空间概念的意义并未充分显现,待到香港澳门回归时,苏东已经变色,世界的政治版图上社会主义国家所剩了了,中国成了唯一的社会主义大国。有趣,甚至有点吊诡的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宏大版图上镶嵌两颗资本主义的宝珠。实践证明,用社会主义包容局部的资本主义,整体上无害于社会主义,反而更有利于国家的改革开放,有利于国家借鉴资本主义。18年后回头看,大底一半是机缘和国运,一半是胆略和智慧。

制度想象的地理空间概念是国家结构意识。邓小平制度想象的地理空间概念的第三个特点是对于国家同质性本来就不强的两个前殖民统治地区实行底线同一性标准,在维持国家最起码的同一性的前提下尊重本地居民意愿,寻求本地最大的制度共识。

当我们为香港政改选择什么样的普选制度发愁的时候,我们胸中是否有一个世界选举版图?有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政治发展版图、未来香港政治版图?

三、制度想象中的对峙结构

“一国两制”是中国宪法思维的一次革命,其革命性简单地说就是引进了对峙的结构思维。具体地说,对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特区高度自治的资本主义制度与国家整体社会主义制度的对峙,或者说特区高度自治与中央管治的对峙;二是特区政权构造的对峙。

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一国两制”在宪法上意味着,在特区不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不实行民主集中制。那么,特区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呢?人们在阐释“一国两制”原则时习惯于用资本主义制度来模糊地概括特区制度,对于特区政治制度或宪制懒于或者是避免给它一个总的概括。这种思想上的偷懒导致我们在处理香港问题时缺少整体思维。我以为,至少就香港而言,其政治制度的性质是资本主义的民主宪政。

制度与地域空间相配伍,存在这样一个支配性的规律,即自治权与同一性背反。一个地域及其人民与其余地区及其人民的同一性越少,其自治的要求就越强;反过来,一个地区的自治权越大,离心力也越大。两制在一国地理空间上共存,虽然不是平起平坐的关系,但配以地方高度自治权,必定形成中央与特区的对峙结构。这种结构和单一制下地方服从中央的逻辑大相径庭,对传统的主权学说提出了严重的挑战,促使我们重新思考究竟哪些主权权能必须安置在中央,哪些可以作为宪定权力下放给地方。制度的差异配以高度自治给后来的管治留下许多难题。最大的难题有两个:一是中央和特区在权力体制上如何对接。我们试图以行政长官为接口,在特区推行行政主导制,但实践证明并不很奏效。二是如何在特区社会建立国家认同。

特区的资本主义民主宪政体制内含两种对峙的结构。一个对峙结构体现为立法、行政、司法的三角结构,这和民主集中制的逻辑完全不同,前者是一个水平结构,后者是一个垂直结构。我们试图用行政主导来描述香港的权力结构,如果说是套用美国的总统制的话,那么它和分权制衡是并存的,如果是套用民主集中制的话,那是不符合基本法的,也行不通。另一个对峙结构就是政党自由竞争的对峙结构,这种结构和国家层面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相比,在价值基础、权力分配、行为规范诸多方面都截然不同。在多党竞争的体制下,所谓的建制派与反对派完全是以中央为参照进行区分的结果,对于香港本地而言,每个政党,只要是合法存在的,都是特区宪制内生的,构成其正常运作的一份子。政党竞争直接影响立法会的产生和组成,在普选条件下势必影响行政长官的选举。政党通过立法会和行政形成对峙,决定香港的立法,影响香港的施政。

民主宪政体制中的对峙,不是你死我活的敌我斗争,而是常态的具有规范意义的对抗,各主体共同信奉和遵守一套公平的游戏规则,在普遍规则的框架内博弈。面对两个层面的对峙结构,中央管治香港不能简单沿用内地的一元化政治思维方式和敌我思维方式,要学会把政治逻辑和宪政的对抗主义逻辑结合起来。这是基本法留下的第三个实践难题。

四、对于当下形势的几点看法

假定上面所阐释的时间概念、地理空间概念、对峙结构可以成立,我尝试对当下的形势提出下述几点看法。

(一)时间概念

1、 参照宪法周期的说法,现在即将从第一个宪法周期转入第二个宪法周期。如何全面评价过去18年“一国两制”的实践,这是规划香港未来的一个前提。建议未来两年内全面检讨一下基本法本身存在的问题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2、 现在已经进入民主转型期,不是后政改时期,是政改受挫期。2017年实现不了普选,能拖多久?2022年能实现吗?万一不成,还能拖延到2027年吗?我个人不敢想象2027年还没有普选。我有个预见,第二个宪法周期应该落实双普选。

3、 回归前后出生的人已经或即将进入成年期,香港管治不仅要处理前面几代人的老问题,还要面对新一代人的问题,特别是新老交替的问题。

(二)地理空间概念

1、港独不可能真正分裂国家,但对港人的国家认同破坏作用不可低估,本土主义是未来的大问题。

2、在“一带一路”的建设中,香港可以继续发挥金融、法律服务、运输中心的作用。内地没有城市可以替代。

(三)对峙结构

1、无论是国家制度与特区资本主义民主宪政的对峙,还是特区内部的双重对峙,都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从国家发展战略,特别是从国际战略角度看,保留这些对峙结构未必是坏事。中国要真正成为世界大国,就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还必须能充分理解别国的政治游戏。随着“一带一路”的建成,中国若想确保如此大格局的经济安全,更是要能充分理解沿途各国的政治游戏。香港可以充当一个实验室。如果在自己的主权范围内的一个小地区我们都驾驭不了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那我们凭什么去判断和影响其它国家的政治呢?

面对制度差异,如何加强国家认同?两个办法,一个是在制度上做文章,增加国家内容。另一个是在社会分工上做文章,使内地和香港有机团结起来。

2、面对对峙结构,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安置反对派。香港的反对派是打不死的。一来,基本法在制度上给反对派留下了足够的空间,而且中央在香港没有落地执法权和审判权。二来,从立法会直选以及各次社会运动来看,香港社会有反对派生长的土壤。鉴此,从长远看,应该设法在体制内安置反对派,特别是其中的温和派,毕竟人都有为承认而斗争的冲动。反对派也不能消灭,一旦消灭,香港就等于截肢,得坐轮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