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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大事记

来源:www.lagxw.com 来源:两岸关系网 发布时间:2018-09-14 15:58:15

1999.9.11

  陆委会主任委员苏起表示,「两岸关系为特殊国与国关系」主张提出后,我方因此获得三项「教训」:一、我国际能见度要加强;二、中共由上而下的制度所产生的行为,才是麻烦的制造者;三、中共的思考非常僵化,与我方之弹性思考截然

1999.9.11

  中共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表示,美对台军售,江泽民表严重关切,并要求阻止加强「台湾安全法」通过,停止售台武器。

1999.9.11

  大陆海协会常务副会长唐树备表示,希望台湾大选后,新的领导人会抛弃「两国论」,并表示汪道涵访台明年三月后有机会。

1999.9.11

  北京军界人士指出,人民解放军完全有足够的实力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目前,已经做好渡海登陆作战准备,其中包括兵员、物资、装备上的准备。只要中央一声令下,人民解放军将会出色完成任务。

1999.9.11

  中共解放军报发表题为「我们为什么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评论员文章,指出历史上几次解决台湾问题,都是选择武力方式;同时解释中共所以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并不是针对台湾同胞,主要是一种战略考量,防止外国干涉,真正目的是为了避免使用武力。

 

2002.9.11

  内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发布修正之「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定居或居留许可办法」及「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放宽大陆配偶在台定居、居留、停留措施。

2003.9.11

  海协会致函海基会,提供在大陆逮捕之周炎霖等四名涉案台湾地区人民资料,亦希望台湾方面提供被逮捕之五名涉案大陆地区人民资料、参与策划实施犯罪的过程,以及二十名获救大陆女子偷渡台湾的详细过程。

2003.9.11

  海协有关人士表示,大陆方面一贯重视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坚决打击一切损害两岸同胞权益的犯罪活动。

2003.9.11

  国务院台办副主任周明伟表示,在目前两岸关系存在一定障碍、台湾当局消极限制、两岸媒体互派常驻实现有困难的情况下,我们愿意探讨以民间组织或媒体间的协商或个案研究的方式,来推动媒体常驻的实现。

 

2005.9.11

  针对第三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海外媒体询问部份奥运项目在台湾举行的可能性,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执行副主席蒋效愚表示,2008年奥运全部28种运动项目的举行地点已在七月间安排落实,经各单项运动国际组织确认并经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审定。

2006.9.11

  陆委会发布新闻稿表示,促进两岸交流正常化,推动货客运包机及大陆人民来台观光,是政府一贯的政策;针对民间团体协助政府推动相关政策,陆委会表示感谢并表示以下立场:

  一、 政府已将开放大陆人民来台观光列为优先协商项目,并持续与大陆方面就协商所涉技术性问题进行沟通、联系。惟由于协商涉及双方互动,无法由我方片面订定协商时间表,我方立场系希望愈快愈好。

  二、 有关货客运包机议题,我方正持续就相关议题积极与大陆方面沟通中,只要经过两岸协商,不排除任何的可能性。

  三、 两岸间新辟航线航路,我方始终不排除经过正式协商,以作好相关安排。

2006.9.11

  针对中共新华社公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陆委会发布新闻稿严加谴责,并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促使中共当局早日解除对言论自由的管制,还给中国人民自由的空间。

 

2007.9.11

  针对我国被以「台湾非联合国会员」的理由,首度遭阻挡参加联合国有害废弃物跨国运输规范的「巴塞尔公约」会议,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强烈谴责联合国违背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屈服于中国的政治操作,沦为迫害人权的打手。

2007.9.11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针对中国国台办记者会谈话,表示:加入联合国是绝大多数台湾人民的期望,此一期望所反映的是台湾人民对国家地位应受到尊重,参与国际的权益应受到保障的基本需求。国台办相关官员企图以恐吓的言词威胁台湾人民的蛮横作为,只会引起反感,拉大两岸的距离。陆委会也再次呼吁北京方面尽快就8月底达成的共识与中华奥委会签署协议,让奥运圣火能顺利前来台湾。

2007.9.11

  行政院陆委会文教处陈会英处长发表专文表示,为建构有序的交流环境,目前两岸专业交流的规定,必须是来台的大陆人士具有相关专业,且来台的行程与他的专业相关,更重要是,来台后不能任意变更行程。姚明是以体育专业身分申请来台,并没有募款这一非关体育事项,但是呈现在社会大众眼前的确是他在新竹科学园区进行募款活动。政府机关执法必须有一致的标准,凡是变更行程就是现行规定所不允许的。

 

2008.9.11

  对于中方使用「中国台北」称呼我方,外交部发言人陈铭政在记者会表示,1991APEC在讨论中国大陆、中华民国、香港入会时曾签署备忘录,其中已有界定中华民国参与APEC的名称,当时协定的名称是「Chinese Taipei」,但并未规范中文译名。如果要使用中文译名,外交部坚持「中华台北」的名称。

2010.9.11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宣布,关于第五次「江陈会谈」签署的两项协议(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及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之生效事宜,我方业已完成相关法定程序及配套准备作业,经授权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联系并于今(911日)上午正式发函通知大陆海协会,海协会已回覆确认大陆方面亦完成相关程序,依双方协议生效条款规定(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及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自912日起生效。

2010.9.11

  海基会通知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与「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项协议,我方已完成相关程序。大陆海协会下午亦函复通知海基会,确认大陆方面已做好该两项协议生效的相关准备。双方完成换文程序,同意协议于912日生效实施。

 

2012.9.11

 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发展座谈会在台北举行,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与来访的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共同主持交流座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