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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文集】香港:用法治维护繁荣稳定(李晓兵)

来源:www.lagxw.com 来源:两岸关系网 发布时间:2017-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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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过去的2016年,“一带一路”战略、人大释法以及“占中”事件相关判决等成为香港的热点法治事件。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法治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最终维护了香港的稳定,而且还助力香港转型,把握住“一带一路”机遇走向繁荣。


“一带一路”机遇助转型  


2016年,“一带一路”战略的持续推进和落实继续成为香港特区发展转型的重要契机,也成为香港特区政府施政的着力支撑点。2016年3月17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正式对外公布,规划设“支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发展”专章,并强调“支持港澳提升经济竞争力”“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包括支持港澳参与国家双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内地与港澳企业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方式合作走出去。  


港府在多个场合呼吁香港把握“一带一路”机遇。2016年1月13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施政报告》中指出,“今年是国家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一带一路’建设和创新及科技的开局年,因此是香港重要的机遇年,特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将尤其繁重。政府有决心与社会各界共同掌握好这些难得的机遇,为长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添加新动力”。有传媒更是统计指出,梁振英在施政报告里提“一带一路”这个词有42次之多。  


香港各界认为,香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在国家发展的全局中有着特殊地位,可以在国家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国家所需、香港所长”的特殊作用。香港法治成熟、经济高度自由开放、基础设施完善、金融体系稳健、专业服务发达、政府廉洁高效、社会管理先进、低税制等。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是亚洲最大资产管理中心和全球最具规模的离岸人民币中心,拥有多元化的金融基础设施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香港和内地经贸合作创造了更宽广的空间。


人大释法与宣誓风波  


2016年10月12日,香港立法会候任议员梁颂恒和游蕙祯在宣誓就任过程中公开宣扬“港独”,侮辱国家和民族的言行引发社会各界的公愤和广泛谴责。针对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批准梁、游二人可再宣誓的决定,律政司于10月18号向高等法院提出紧急司法复核及禁制令申请,要求推翻立法会批准梁、游可再宣誓的决定,并以临时禁制令方式禁止两人再宣誓。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基本法近二十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解释香港基本法,也是香港特区2016年法治实践中的重大事件。  


11月15日,高等法院裁定,梁、游二人的行为客观及清楚地显示他们均不愿依照《基本法》和《宣誓及声明条例》进行宣誓,因此依法取消两人的立法会议员资格。之后,梁、游二人又向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11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就梁、游两人的上诉作出判决,驳回两人的上诉。法院认为人大释法对香港法院具有约束力,因此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以及香港法例的相关规定,裁定梁、游两人10月12日的行为已自动丧失议员资格,在法律上不容许他们重新宣誓。  


这次“人大释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委员长会议提请而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属于主动解释基本法,其中对于“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对于宣誓的法律意义和效果以及宣誓的法定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拒绝宣誓的法律后果、宣誓的法律拘束力都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从“人大释法”的效果来看,香港社会各界都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和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基本法阐释者和守护者的角色得到宣示。从香港特区落实“一国两制”和实施基本法近二十年的实践来看,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和中央政府履行宪制责任之间并不存在根本的冲突,香港良好宪制秩序的形成需要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人大释法”既是香港特区新宪制秩序形成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香港特区宪制秩序走向良性轨道的制度保证。


港各界反思“占中”危害  


2014年9月底,香港“学联”和“学民”发起罢课,抗议“政改方案”,香港学运领袖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等人号召学生冲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又称“公民广场”)。在此基础上,9月28日,非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宣布正式启动“占中行动”,黄之锋等3人在此过程中被警方拘捕并遭起诉,“占中行动”后来又扩大至香港特区铜锣湾、旺角等处,给香港法治带来了巨大危害,严重扰乱香港正常的社会秩序。  


2016年8月15日,香港东区法院就“占中”事件的指挥者与组织者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三人作出判决,其中黄之锋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罗冠聪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周永康被判监禁3周、缓刑1年。律政司不满判刑提出复核,9月21日经复核,裁判官维持原判,此举让香港社会各界更深刻地认识到“占中”的负面影响,反思“占中”对香港法治的危害。  


对此,有学者撰文指出,非法“占中”破坏了香港的核心价值——法治,又为其他青年人树立了一个坏榜样。在“占中”两周年之际,香港使社会各界重新认识并反思“占中”的危害,对于香港社会恢复正常的法律秩序实属必要。


原文载于《法制日报》,港澳台版,2017年1月7日。作者李晓兵,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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